关于做好2021学年第2学期延长学习年限及课程重修申请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9日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树人大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文件规定,学校从2009级开始实行弹性学制,2019、2020届仍在学习年限内的结业生可申请课程重修。
为保证延长学习年限的结业生顺利及时地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可申请课程重修的学生:
未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2019、2020届结业生,
2、申请课程重修的办理时间: 3月16日-19日。
3、办理课程重修的具体程序:
(1)学生填写《延长学习年限及结业生重修申请表》(见附件)后交原学生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后学生凭申请表到计财处行政楼212室缴纳相关费用。
(3)学院凭收费凭据汇总学生课程信息并报教务处备案。
(4)教学单位安排重修任务并组织重修教学、考试。
(5)重修考试结束后,符合结业换毕业的学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4、学生参加重修教学与考核,可选择跟班重修学习和免听重修学习两种形式完成学业。原则上一学期重修课程门数不超过6门。选择跟班重修学习的学生可到相应班级听课及考核,选择免听重修学习方式的学生,具体考试时间届时学院将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5、校选课学分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可申请以下尔雅在线课程修读(每门课2学分):《创新创业基础》、《区块链技术与应用》)、《先秦诸子导读》、《花道——插花技艺养成》、《微信与微博运营》。尔雅在线考试在5月3日-5月9日进行。
6、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符合毕业当年学校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一次学位补授,补授予资格审定工作与下一届毕业生学位授予一同进行。
7、延长学习年限期间,学生要主动了解未取得学分课程开课情况和重修考试时间安排。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向原所在学院报告,凡因信息不畅导致延误者,其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8、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的学业管理由原学生所在学院管理。
9、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做好相关通知工作。
附件1 :20-21-2延长学制可申请课程清单.xls
附件2: 学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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