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显示

转发教务处关于2021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9日浏览次数:



各学院、交叉科学研究院暨公共实验教学中心:

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实验中心(室)的功能,促进实验教学的改革,根据《浙江树人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管理办法》(教务处[2010]49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2021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主题:围绕2021年省级科技竞赛设计内容,要求是综合性、设计性项目。

2.申报对象:各专任教师、实验室专任人员、2021年省级科技竞赛参赛学生及其他创新创业实践学生。其中,省级科技竞赛参赛学生及其他创新创业实践学生须依托指导教师的项目申报。

3.实施周期:202141日至2022331日。

4.立项办法:学校下达各类项目数及资助金额(附件1),学院组织申报、评审、立项(其中:依托公共实验教学中心的项目,由公共实验教学中心会同相关专业学院共同评审、立项),各学院将《浙江树人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附件2)、《浙江树人大学参与实验室开放项目学生名册》(附件3)、《实验室开放项目的实施计划表》(附件4)、《 ****学院2021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一览表》(附件5),于2021329日前,交教务处备案,教务处统一下达学校立项文件。

5.申报要求:(1)教师申报人填写《浙江树人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附件2上报所在学院。(2)学院及时面向学生公布拟开放的项目及招收学生的要求,积极组织、动员学生参与。学生申报人向依托的实验室和指导教师提交《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开放实验申请表》(附件6)。

6、进度安排

1329日前:各单位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稿、纸质稿交至教务处陆亚芸老师,其中,管理、人外、经济3个学院提前将材料交至公共实验教学中心,由公共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交至教务处。

2331日:学校发文。


附件


2017浙江树人学院树兰国际医学院

浙ICP备:05015558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