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1日浏览次数:
转发教务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暂行管理办法》(教务处[2012]39号)文件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2018届毕业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照要求与程序,对代替毕业设计(论文)的作品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具体文件、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审核公示后,请将公示结果于11月29日之前报教务处。
联系人:徐璐琪
联系电话:88297023
教务处
2017-11-01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711115528411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711115537784
2017浙江树人学院树兰国际医学院
浙ICP备:05015558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