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组织开展新文科研究 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7日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构建世界水平、中国特色的文科人才培养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4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推荐要求:各文科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结合专业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统筹谋划、系统思考,按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附件1)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组织实施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探索。学校鼓励文科学院联合设计并实施项目,
2.项目内容:集中聚焦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6个选题领域、22个选题方向,具体参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3.原则上推荐的新文科项目需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支撑。
二、推荐办法
1.我校限额推荐2项。重点支持经管、人外、艺术、马院和家扬学院申报,也鼓励其他学院积极组织申报。
2.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2),学校采用竞争性评审的形式,择优推荐,经校内公示后网上报送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与服务系统。
三、项目支持
获教育部批准立项的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学校将为立项的项目提供必要的研究和实践经费资助。
四、材料提交及时间节点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填写《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2)和《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1年4月12日前将推荐表(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和汇总表的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须盖学院公章)
附件:1.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含指南)
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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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聂慧先,电话:(0571)88299842
教务处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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