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4日浏览次数:
中共浙江树人大学健康与社会管理学院委员会文件
浙树健管党〔2019〕7 号
各党(团)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提高新发展的党员质量。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择优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并参加学院第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培训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入党动机端正,无宗教信仰,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已向学院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三个月。
2、积极参与学校、学院集体活动,关心集体,有较强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担任校、院、班级学生干部,工作积极主动,积极为同学服务者优先考虑。
3、学习态度认真,学习努力,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体育或体质测试成绩合格),原则上文化成绩、综合考评成绩上学期在班级前1/2。
4、积极参与“文明寝室”创建活动,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卫生习惯,上学期无寝室卫生不合格情况,获评校、院级文明寝室者可优先考虑。
5、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时间未发生违纪行为(含旷课、上课早退等)。
6、在大一同学中,高中期间已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优先参加本次党校培训。
7、在专业竞赛、学术科研、考级考证、工作成效、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推选程序和名额分配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班主任指导下由班级团支部进行民主推荐,并填写《学院共青团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表》报相应支部,经支委会讨论后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党委备案审批。。
2、本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面向非毕业班学生(不包含本科大四、专科大三),本科大三和专科大二每班不超过3人,本科大二每班不超过5人,已在高中期间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参加本次培训。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可择优推荐,总体不超过10人,不占班级指标。
3、在本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参加本次学院党校培训。
4、以前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且未通过党校考试者,向学院申请,可重新参加本次党校培训。
中共健康与社会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
2017浙江树人学院树兰国际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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